根据《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市财采〔2020〕2号)和《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现为我院所需办公家具遴选定点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遴选医院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
二、项目编号:GLSYHW20200901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按照《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内关于货物类采购相关规定,现为我院2020年10月-2021年12月常用办公家具单批次小于1万元的零星采购遴选1家医院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四、询价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为成交定点供应商。具体评分占比:
(一)公司资质占10%。包括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营业范围、是否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近三年是否有获得质量或服务奖。
(二)近三年有公司案例占10%。以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等有效证明为准。
(三)公司服务能力15%。指公司有为多少员工交纳社会保险,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服务能力(相关证明可以是有营业网点或销售、维修场所或工作站),是否获得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授权,是否为生产厂家。
(四)公司承诺占15%。指是否有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本项目,能否承诺问题货品处理时间为1-3天,能否承诺问题货品退换时间为一周内。
(五)优惠折扣率占50%。以挂网在政采云平台的同品牌、同品名、同规格商品的最低价格为基准价格。商品价格优惠折扣率下降1-10个百分点的,每降1个百分点,得2分。商品价格优惠折扣率下降达10个百分点后再每下降1个百分点,加5分。
五、报价人必须提供:
(一)报名文件1份:提供报名表(见附件1),注明报名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提供完整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本采购项目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报名无效(此项资料不要放进密封袋内)。
(二)报价文件1份:必须提供优惠折扣率报价表(在合同执行期间供货价格不得高于优惠价)(见附件2)、售后服务承诺书、公司案例及服务能力证明材料等,请盖公章后自备密封袋密封好。在密封袋封口处须加盖公章,报价资料及密封袋封口处未盖公章报价无效。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文件与报价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提交给工作人员。
六、遴选公告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日起至2020年9月8日。
七、报名、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9月8日上午8时至12时。
(二)报名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总务科办公室(桂林市中隐路38号6栋三楼)。
八、联系人及电话:小怀,18078339011
九、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jw.guilin.gov.cn/(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1.《报名表》
2.《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遴选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优惠折扣率报价表》
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