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动实施建设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等国家战略,聚焦支撑“工业振兴”、服务“乡村振兴”,桂林市科学技术局现面向全市公开发布2021年度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本次项目申报指南围绕《桂林市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1年)》(市政办〔2019〕6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前端聚焦、中间协同、后端转化”的思路,设立了“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创新平台和人才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技术应用与推广计划”“奖励性后补助项目”等6个专项,43个项目方向。通过项目牵引,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这一关键,推动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向产业汇聚,破解制约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瓶颈,为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注入强劲动力。

  本次项目申报时限为2021年6月7日至7月13日。申报期间,有意申报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可登陆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官网(网址:http://kjj.guilin.gov.cn/)查询和下载项目申报指南、申报须知等相关资料,了解申报具体要求,并在线填报申报书、可行性报告等申报材料。

  一、申报指南类别及方向

  (一)重大专项计划

  采用“揭榜挂帅”方式,通知另行发布。

  (二)重点研发计划

  1.工业振兴

  方向1:生物医药高质量发展支撑技术研发

  方向2:中药民族药高质量发展支撑技术研发

  方向3:汽车制造技术与关键零部件技术研发

  方向4:新能源汽车/船舶关键零部件研发

  方向5:电子信息技术新产品研发与应用示范

  方向6:高端软件研发

  方向7: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方向8:金属新材料制备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方向9:新型功能材料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方向10:桂林特色食品深加工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

  方向11:能源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

  方向12:智能制造与工程装备关键技术和新产品研发

  2.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

  方向13: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

  3.民生科技

  方向14:生态环保产业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

  方向15:食品药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方向16:公共安全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三)创新平台和人才计划

  1.科技创新平台

  方向17: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与建设提升

  方向18:新型研发机构培育与建设示范

  方向19:自治区级科研平台培育

  方向20:双创孵化载体建设

  方向21:技术转移机构培育与建设

  方向22:创新型县(市)科技支撑能力提升

  2.高层次创新人才

  方向23: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创新创业

  方向24:“百名博士进百企”服务企业创新示范

  方向25:青年创新人才科研专项

  方向26:高端国(境)外专家引进

  (四)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1.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

  方向27:文化和科技融合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应用示范

  方向28:智慧旅游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

  方向29:新型城镇化建设关键技术、绿色建造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方向30:现代服务业技术研发

  2.成果转化

  方向31:企业自有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方向32:企业引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

  方向33:产学研一体化合作创新示范

  3.科技合作

  方向34:国际与国内科技创新合作

  方向35:军民融合技术创新

  4.软科学研究

  方向36:科技发展战略研究

  (五)技术应用与推广计划

  1.乡村振兴

  方向37: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示范

  方向38:现代种业新品种研发

  方向39:农业技术攻关与产业应用示范

  方向40:动植物疫病防控技术研发

  方向41:数字农业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应用与示范

  2.人口健康

  方向42:人口健康安全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

  (六)奖励性后补助项目

  方向43:市县领导联系推动创新驱动乡村产业振兴试点建设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市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应是在桂林境内注册的单位);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3.申报项目内容属于国家许可管理的(如新药开发等),申报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4.不受理党政机关申报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构成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2.项目负责人是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申报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

  3.项目组成员中属于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70%以上。

  (三)申报限制

  1.历年承担项目(课题)信用不良,被取消项目(课题)申报资格,取消资格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申报。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1)历年主持的项目(课题)有逾期未结题的;

  (2)被取消申报资格,取消资格期限未满的;

  (3)主持的在研项目2项(含)以上;

  (4)参加且排位在前三的在研项目4项(含)以上;

  (5)各级党政机关公务人员。

  3.申请人最多可同时申报1个项目。

  4.同一申报单位相同内容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也不能拆分另行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5.申报指南明确的其他限制要求。

  6.限制申报有关问题说明:

  (1)历年项目(课题)是指2012年以来(含2012年)立项下达的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

  (2)项目未结题、未验收、未终止或未撤销,统称未结题。

  (3)在研项目指已下达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

  (4)申报单位或个人应自觉遵守限制规定。

  (四)申请科技经费的要求

  申报单位应当在综合考虑本单位自筹经费能力和项目实施实际需要基础上,根据规定的科技经费开支范围,科学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提出合理的资助经费数额。申请的科技经费额度及开支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将影响项目立项评估结论。财政资助经费仅为撬动社会科技投入的杠杆,项目立项后,不能因财政资助经费与申报经费不一致而变更申报书中提出的配套经费和考核指标。

  (五)资助方式

  分为前资助、分年拨付、后补助三类补助方式,具体在项目申报指南中说明。

  (六)项目实施期限

  申报指南中有具体要求,原则上不超过3年。如有特殊情况,请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材料中说明。

  (七)科技诚信与监督要求

  在科研项目中实行科研诚信承诺制,诚信承诺书是项目申报书的重要部分。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对科技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结题和经费管理实行全流程、全链条监督与评价,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责任者实施“黑名单”管理,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科技创新平台资质认定、奖励性后补助资金申领,以及专家评审、科技人才、服务机构等活动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坚决遏制科研不端行为。

  三、优先支持的对象

  (一)优先支持广西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上年度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的项目;

  (二)鼓励申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好产业化(市场)前景,能够出产业、出效益、出标准、出专利、出人才的新产品开发及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特别是有直接经济效益产出的项目;

  (三)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联合申报。原则上高校和院所的工作量及申请财政科技经费占整个项目的比重不低于15%;

  (四)鼓励科技创新平台、科技示范基地为依托单位,以及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牵头申报;

  (五)鼓励体现集成创新示范应用和典型辐射带动的项目;

  (六)鼓励近年承担国家、自治区和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并能较好地完成实施,有较好的信用评价和良好的创新氛围,配套资金和条件有保证,效益好的单位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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