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原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171)和原自治区农机局、安监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全区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机办〔201767号)精神,现就做好2019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8月中旬前,各地对照全国、全区平安农机创建申报条件开展申报工作,全国示范创建单位和岗位标兵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全区示范创建单位和岗位标兵由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应急管理局联合申报。请各市于815日前将2019年度的申报材料一式5份以正式文件报送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gxnjjlbgs@126.com。联系人:曾慧,联系电话:0771—5624717

(二)8月底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应急厅对各市、县(市、区)推荐的示范单位和岗位标兵进行实地核验,对拟入选全区示范单位和岗位标兵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认并公布入选全区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市、区)和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的名单。

(三)9月底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应急厅联合行文向农业农村部和应急管理部推荐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区、市)和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各地要成立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落实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任务。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申报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制定印发促进当地农机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并且把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为创建工作提供保障。

(二)规范程序,按照标准做好报送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积极组织做好本地区示范单位和岗位标兵的创建申报工作。各市对上报的示范单位要严格审查,认真核验,并明确专人负责材料报送工作。

(三)加强监督,对命名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已公布为全国、全区平安农机示范单位的市、县(市、区),要在提高创建质量上继续下功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机安全监管先进经验,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新争创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领导,严格标准,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目标。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应急厅将不定期对全国和全区示范单位和岗位标兵进行抽查,对工作成绩下滑、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或有群众反映投诉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示范单位和岗位标兵资格。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各地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新媒体,扩大平安农机创建的社会影响。要在创建工作中及时做好经验总结,推广典型引领,大力宣传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市、区)和岗位标兵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良好的平安农机创建氛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1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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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应急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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