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挖掘“文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形成“家家有个好家风,家家培育文明人”的好风尚,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我局决定开展2021年“文明家庭”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

全局干部职工家庭。

二、评比条件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守法诚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三、评比方式

“文明家庭”评比采取自愿申报与工会小组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自愿申报:各“文明家庭”申报人需提供不少于1500字的家庭情况、主要事迹先进材料和一张家庭合影照片给所在工会小组。工会小组推荐:各工会小组根据个人申报情况和实际情况进行推荐。每个工会小组推荐1—2户家庭,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桂林市财政局2021年度干部职工“文明家庭”推荐表》通过OA报给人事科,由人事科、局工会组织评选(评选名额根据推荐情况确定)。

四、评比要求

1.“文明家庭”评比活动是一项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各科室、单位和工会小组要积极参与,认真组织,通过评比活动,在全局营造文明创建浓厚氛围。

2.推荐和评选过程中应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工会小组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优中选优,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

3.各科室单位和工会小组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干部职工广泛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