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1〕48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工业质量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工信园区〔2021〕116号)文件精神,按照《广西“质量标杆”认定活动实施方案》(桂工信科技〔2013〕8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为提高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现决定开展2021年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在开展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实施方案中认定标准进行自我评价,按照《质量管理标杆遴选说明》(见附件1),自愿提出申请。
(二)申报企业必须是独立运营单位(独立法人或集团子公司),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在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2.质量标杆所运用的主要管理方法(技术)和经验已在本单位成熟应用,对质量和绩效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地区和行业内表现突出。
(三)具有较高质量声誉。获得过与质量管理相关的荣誉,获质量奖、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称号的企业优先支持。
(四)申报企业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积极参与相关的分享交流活动。
二、重点领域
(一)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以及工业基础软件等领域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
(二)创新能力强、在细分市场占有率较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质量管理创新和质量提升方面的典型经验。
三、申报时间和申报流程
(一)申报广西“质量管理标杆”企业填写质量管理标杆申报推荐表(见附件2)和经验总结及证实材料(见附件3),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材料初审并汇总行文推荐上报。请于8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光盘1份(WORD或PDF文档)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园区和科技处。
(二)我厅于9月1日起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视情况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抽查审核。
(三)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召开广西“质量管理标杆”评审会进行综合评审,并确定2021年广西“质量管理标杆”名单。
四、工作要求
“质量管理标杆”活动的核心是引导工业企业学习实践“质量管理标杆”的成功经验,提高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质量管理优秀的企业申请2021年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并组织工业企业参加形式多样的“质量管理标杆”经验交流学习活动,并在年底进行总结。
联系人及电话:阮海琼,0771-8095253,李欣遥,0771-8095267
邮箱:yqkjc@gxt.gxzf.gov.cn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714室
附件:1.2021年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遴选说明
2.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申报推荐表
3.“质量管理标杆”经验总结材料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5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