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文件
桂林市工业合作联社
市工信〔2020〕66号
关于组织开展桂林市第四届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二轻工业联社,桂林市工艺美术协会,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0号令)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的通知》(市政规〔2018〕20 号)精神,为繁荣我市工艺美术创作,培养工艺美术人才,促进传统工艺美术的传承和创新,推动工艺美术产业健康发展,决定开展桂林市第四届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现将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传统工艺美术品类范围内从事设计和制作、有桂林市户籍(含10县1市)或在桂林市境内工作满3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暂住证或居住证为准),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申报: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无不良信誉记录;
2.连续10年(含10年)以上从事传统工艺美术产品设计并制作;
3.作品以天然原材料为主,采用传统工艺和技术,主要以手工制作;
4.本人在我市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的发掘、继承、保护、创新、发展及人才培养等方面有较大贡献;
5.有工艺美术师职称或具有民间工艺师、助理工艺师称号;
6.本人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丰富的工艺美术作品设计制作经验,技艺精湛,在市内外有较高声望和影响,并有一定数量的优秀作品为市内外同行所公认。
优秀作品为具备以下情况之一者:
(1)作品被省、市级以上博物馆、珍品馆、美术馆征集收藏;
(2)作品风格独特,被市内外同行所公认和赞誉;
(3)作品在省、市级专业协会、学会(经省级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组织的评奖中获一等奖(金奖)或获两个二等奖(银奖)者;
(4)作品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地方特色和技艺精湛,在出口创汇和区内旅游业等市场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二)申报者虽不具备上述第2项、第5项条件,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亦可破格申报:
1.对桂林市传统工艺美术发展有突出贡献,作品是国内或区、市独门绝技,在品种、技艺方面有重大突破或重要创新者;
2.作品被桂林市委、政府、人大、政协作为礼品,赠送给外国、外省、港澳地区政府及知名人士;
3.工艺美术类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4.在区内外(指省级、全国性)有影响的会展中参展作品获得三等奖(铜奖)以上或在省级专业协会、学会(经省级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组织的评奖中获两个二等奖(银奖)以上者。
(三)脱离或较少参与传统工艺美术创作,专职从事理论研究、教学、行政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人员不在申报者范围内。
二、申报材料
材料包括:
1.完整填写《桂林市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评审表》(简称《评审表》);
2.提交有关业绩成果、学历、职称、荣誉称号、获奖证书、收藏证书等证明的书面材料;
3.提交由本人设计并制作且能代表本人最高技艺的3件作品照片(照片尺寸为8寸,要求分辨率达300dpi以上,以纯色幕布作背景拍摄)(实物作品在市评审办通知参加评审时提供);
4.有2名桂林市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含市级)推荐;
5.填写《桂林市工艺美术大师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
以上书面材料(证明材料审核后提供复印件)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向所辖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合作联社申报,县(市、区)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申报作品等进行初步审核,出具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同时将推荐申报者的书面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上报市评审办,评审办组织专家评审,对申报人现场操作进行考核,通过后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授予并颁发证书。
四、申报时间
各县(市、区)申报材料(经初审)要求于2020年10月16日前报送到市评审办。
五、材料审核
对申报材料重点审核确认以下内容:
1.申报材料及作品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2.申报作品确为本人创作且无模仿(移植名画和摄影作品以及文物复制品除外);
3.学历、艺术业绩无伪造、浮夸;
4.职称、作品获奖、荣誉称号、社会职务等有效证明复印件;
5.其他须复核的材料。
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报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1.伪造、夸大业绩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窃取他人成果占为己有;
2.有违法行为或因触犯法律等被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关事项
1.本届评审工作将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轻工医药科科长连永超担任。
2.本届评审由桂林市工艺美术协会(简称工美协会)承担,具体承办评审相关工作;
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合作联社等部门和工美协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申报作品等依据本通知“第五条”要求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正式行文并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一式三份于10月16日前报市工艺美术协会(地址:象山区相人山路1号;联系人:李燕鹏,联系方式:18677326436),电子邮箱:gls2812268@163.com 。
4.待市评审办确定评审名单后,再由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合作联社、工美协会通知申报人将本人实物作品送市评审办参加评审,并进行现场操作考核,评审结束后即退还申报者(送实物作品及现场操作地点另行通知)。
5. 《桂林市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评审表》电子版请登录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guilin.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
6. 逾期申报将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电话:13087737281;联系人:连永超
市工业合作联社 电话:13978389828;联系人:容邵春
市工艺美术协会 电话:13607739075;联系人:张利梓
附:桂林市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评审表
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桂林市工业合作联社
2020年9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