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20200106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工业质量品牌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0〕59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工业质量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科技20200046号)等精神,按照《广西“质量标杆”认定活动实施方案》(桂工信科技〔2013〕8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为提高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经研究,我厅决定在全区开展2020年度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在开展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实施方案中认定标准进行自我评价,按照《质量管理标杆遴选说明》(见附件1),自愿提出申请。
(二)申报企业必须是独立运营单位(独立法人或集团子公司),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在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2.质量管理标杆所运用的主要管理方法(技术)在申报单位连续三年成功应用并取得可证实的效果,并具有在其他工业企业推广的适用性和示范作用。
(三)具有较高质量声誉。获得过与质量管理相关的荣誉,获质量奖、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称号的企业优先考虑。
(四)申报企业承诺分享交流质量管理标杆典型经验。
二、申报时间和申报流程
(一)申报广西“质量管理标杆”企业填写质量管理标杆申报推荐表(见附件2)和经验总结及证实材料(见附件3),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材料初审并汇总行文推荐上报。请于7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光盘1份(WORD或PDF文档)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园区和科技处。
(二)我厅于8月1日起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视情况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抽查审核。
(三)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召开广西“质量管理标杆”评审会进行综合评审,并确定2020年广西“质量管理标杆”名单。
三、“质量管理标杆”结果运用
(一)广西“质量管理标杆”企业的成功经验由我厅统筹安排,利用我厅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全面宣传报道“质量管理标杆”企业的成功经验,扩大“质量管理标杆”活动的社会影响。
(二)协调帮助企业间深入开展对标交流和质量诊断工作,鼓励标杆企业持续改进创新,总结提炼具有广西特色、中国特色的质量管理创新方法。
四、工作要求
“质量管理标杆”活动的核心是引导工业企业学习实践“质量管理标杆”的成功经验,提高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质量管理优秀的企业申请2020年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并组织工业企业参加形式多样的“质量管理标杆”经验交流学习活动,并在年底进行总结。
联系人和电话:阮海琼,0771-8095253
邮箱:gxjw537@126.com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714室
附件:1.2020年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遴选说明
2.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申报推荐表
3.“质量管理标杆”经验总结材料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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