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桂林市委员会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市发〔2017〕15号)和《桂林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实施办法》(市政〔2017〕10号)精神,加快发展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双创孵化平台,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拟开展奖励性后补助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0年我市通过国家级备案的3家众创空间(桂林智能仪器众创空间、桂林智慧谷众创空间、奥创园众创空间)。
二、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2020年我市通过国家级备案的众创空间,对每家众创空间运营管理机构一次性补助10万元人民币。
三、申报须提供的材料
(一)《桂林市众创空间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通过国家级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报送时间
2021年4月26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有关事宜
(一)请将相关申报材料于2021年4月26日前签章后扫描(需同时提供Word文件)发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邮箱:glskjjgxk@163.com。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二)联系电话:0773-2825452;联系人:谢志国。
附件:桂林市众创空间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申请表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