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广大企业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优化市场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18〕49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办函〔2020〕17号)要求,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推荐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自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满3年;
2.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
3.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4.合同行为规范;
5.合同履约状况好;
6.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
7.社会信誉好;
8.自愿通过广西守合同重信用系统向社会公示以上信息。
(二)有以下行为的不得推荐
1.未完成2018年度年报;
2.使用合同格式文本,未履行合同格式条款公示义务;
3.在申报年度内有行政处罚记录;
4.使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
二、申报程序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桂林市市场监管局推荐,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的方式。
(一)企业自愿申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scjdglj.gxzf.gov.cn)——守合同重信用系统——守重申报,填报申报数据。
(二)桂林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初审、推荐等工作,向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企业纸质材料由市市场监管局统一报送,同时报送加盖公章的《推荐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汇总表》。
(三)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符合条件的企业,公示相关企业2019年的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公示期为一年。
三、申报企业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提交的材料
1.2019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表》;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企业基本情况说明;
4.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需提交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
5.其它证明材料。
(二)材料要求
1.提交的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由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存档,一份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2.纸质材料按“(一)提交的材料”所列顺序装订;
3.不接受手写的《广西“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表》。
(三)时间安排
1.2020年2月1日—6月30日,申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及纸质申报材料的报送。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功能于2020年6月30日24:00对企业关闭。
2.2020年6月30日前,申报企业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桂林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
3.2020年7月31日前,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推荐“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
4.2020年12月31日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予以公示,并配发公示证书。
《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告》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scjdglj.gxzf.gov.cn)上登载,企业可以在网站上查询申报相关事宜。
未尽事宜,请联系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联系人:黄成波;联系电话:0773-2800541。
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管局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