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一批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培育“瞪羚企业”,拟依照《桂林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称《实施办法》),对我市获认定的广西2020年度“瞪羚企业”进行奖励性后补助。根据《实施办法》及操作指南的内容及要求,现请相关企业提出申请,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助范围

1.对桂林市通过广西2020年度“瞪羚企业”认定的相关企业进行奖励性后补助,一次性给予3050万元人民币补助,支持其开展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发、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活动

2.按照企业上年度总收入、收入增长率及利润增长率,分别给予不同档次的一次性补助。具体见下表:

类别

2020年度总收入

收入增长率(与2019年相比)

利润增长率(与2019年相比)

一次性补助

A类企业

1亿元以上

15%

10%

50万元

B类企业

2000万元

~1亿元(含)

20%

15%

40万元

C类企业

500万元

~2000万元(含)

30%

20%

30万元

说明:总收入以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项计算;利润按年度净利润计算;根据年度总收入分类计算,收入增长率、利润增长率任何一项指标或两项指标达不到比率要求的企业,可不必申报。

二、申请材料

1.相关企业填写《桂林市“瞪羚企业”后补助经费申请表》并签字盖章(账户名称必须与企业名称一致,企业获广西2020年度“瞪羚企业”认定后变更名称的须提供工商变更登记证明),详见附件;

2.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企业2019年、2020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如企业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出,可提交2020年财务报表1套)。

三、报送时间

2021年4月13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相关事宜

请申报单位准备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并将材料电子版(包括申请表WORD文件及整套材料的扫描PDF文件)发送至邮箱:glskjjgxk@163.com联系人:周沛,电话:0773-2825452;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北楼2011室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附件:1.桂林市2020年度获认定广西瞪羚企业清单

     2.桂林市“瞪羚企业”后补助经费申请表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6日

 

附件1 桂林市2020年度获认定广西瞪羚企业清单.pdf
附件2 桂林市“瞪羚企业”后补助经费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