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一批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培育“瞪羚企业”,拟依照《桂林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称《实施办法》),对我市获认定的广西2020年度“瞪羚企业”进行奖励性后补助。根据《实施办法》及操作指南的内容及要求,现请相关企业提出申请,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助范围
1.对桂林市通过广西2020年度“瞪羚企业”认定的相关企业进行奖励性后补助,一次性给予30至50万元人民币补助,支持其开展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发、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活动。
2.按照企业上年度总收入、收入增长率及利润增长率,分别给予不同档次的一次性补助。具体见下表:
类别 |
2020年度总收入 |
收入增长率(与2019年相比) |
利润增长率(与2019年相比) |
一次性补助 |
A类企业 |
1亿元以上 |
15% |
10% |
50万元 |
B类企业 |
2000万元 ~1亿元(含) |
20% |
15% |
40万元 |
C类企业 |
500万元 ~2000万元(含) |
30% |
20% |
30万元 |
说明:总收入以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项计算;利润按年度净利润计算;根据年度总收入分类计算,收入增长率、利润增长率任何一项指标或两项指标达不到比率要求的企业,可不必申报。
二、申请材料
1.相关企业填写《桂林市“瞪羚企业”后补助经费申请表》并签字盖章(账户名称必须与企业名称一致,企业获广西2020年度“瞪羚企业”认定后变更名称的须提供工商变更登记证明),详见附件;
2.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企业2019年、2020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如企业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出,可提交2020年财务报表1套)。
三、报送时间
2021年4月13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相关事宜
请申报单位准备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并将材料电子版(包括申请表WORD文件及整套材料的扫描PDF文件)发送至邮箱:glskjjgxk@163.com。联系人:周沛,电话:0773-2825452;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北楼2011室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附件:1.桂林市2020年度获认定广西瞪羚企业清单
2.桂林市“瞪羚企业”后补助经费申请表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