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属相关金融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桂财金〔2020〕3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度自治区银行等金融机构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金融机构落实广西
请各县(市、区)财政局按照桂财金〔2020〕30号文件要求,结合所辖区域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申报自治区相关奖补资金,对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并于4月15日前将资金申请报告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财政局(金融科)。符合奖补条件的市直金融企业请于4月15日前向市财政局(金融科)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逾期未申报,不再补报。
二、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加大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请各县(市、区)财政局按照桂财金〔2020〕30号文件要求,结合所辖区域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企业申报自治区相关奖补资金,对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并于5月15日前将资金申请报告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财政局(金融科)。符合奖补条件的市直融资租赁企业请于4月20日前向市财政局(金融科)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逾期未申报,不再补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财政局(金融科)王娟,联系方式:0773-2807544,邮寄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平桂西路金融大厦1912室。